仲裁裁决书签收之日算生效了吗
时间:2025.03.06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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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为作出之日,而非签收之日。
一旦作出,便具备
法律效力,对双方
当事人有拘束力,当事人需履行裁决。
2.若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裁决存在
可撤销事由且经法定程序撤销后,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是作出之日生效,而非签收之日。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小胡签收裁决书后,认为要双方都签收才生效,遂未履行裁决内容。小丽认为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就已生效,要求小胡履行,小胡拒绝,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胡。
案情分析:1、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为作出之日,并非签收之日,此裁决作出时便已具备法律效力,小胡应履行。
2、小胡不履行裁决,小丽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该裁决不存在可撤销事由,小胡就需依法执行裁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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