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能否公告送达
时间:2025.03.0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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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在
仲裁过程中,存在可公告送达的情形。
仲裁庭会依据具体状况来确定是否选用此方式。
倘若被申请人难以找寻或其他送达途径行不通,仲裁庭便会借助在相关媒体刊登公告来送达仲裁文书。
2.公告送达需遵循法定程序,其期限通常为60日。
从公告开始起,历经法定时间后,便视为已送达。
然而要明白,公告送达并非随处可用,得依据案件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来作出决定。
3.总之,
仲裁程序在特定条件下能够进行公告送达,这样能
保证仲裁活动顺利开展以及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
立案后,仲裁庭按小丽预留地址送达文书,却发现小丽搬家且无法联系。其他常规送达方式均无果,小胡担心仲裁无法推进,认为应采用公告送达;小丽
家属则称不应公告送达,双方在是否适用公告送达问题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仲裁过程中存在可公告送达的情形,当被申请人难以找寻或其他送达途径行不通时,仲裁庭可依具体状况决定是否选用。本案中,小丽难以联系且常规送达方式无效,符合相关情形,仲裁庭有权决定。
2、公告送达需遵循法定程序,期限通常为60日,本案若采用公告送达,应按此规定执行,以保证仲裁活动顺利开展及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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