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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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案件,如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都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追求其刑事责任:第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通过虚假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或者利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或者未经授权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手段实施诈骗活动,累计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者;第二,恶意透支,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者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的行为,累计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一万元及以上者。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条款中所提及的“恶意透支”,特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对于恶意透支,累计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能够全额偿还所有透支款项及其利息,且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络诈骗涉案金额2000元可报案,但未达到3000元不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达犯罪程度的诈骗行为,有关部门会根据情节轻重处罚,常见处罚包括五至十日拘留及罚款。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权益。

依据我国法律,诈骗金额达2000元即可立案。量刑则根据诈骗行为性质及情节轻重决定。诈骗数额较大者,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将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欺诈行为未构成刑事犯罪,则按治安案件处理。被骗金额若不符合立案标准,将依法惩处。公安机关可拘留违法者五至十日,并罚款五百元以下;情节严重者,拘留十至十五日,并罚款一千元以下。

诈骗金额三千元,虽已全额退还,是否立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诈骗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之间,且犯罪嫌疑人退还财产并深感懊悔,可能不予立案。若金额超过三万元,仍需立案处理,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