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记录方面,像是聊天记录和短信啦,要是里面有那种隐瞒婚姻状况之类骗人的话,那就可以作为
证据哦。
2.社交活动呢,像和异性的亲密合影,还有一起出行的记录呀,能体现出他和别人的行为超出了正常社交范畴呢。
3.财务往来呢,要是他在钱方面对配偶有所隐瞒或者欺骗,比如偷偷转账之类的记录,也能说明问题哦。
4.
证人证言呢,要是有知道他欺骗行为的
证人,像他的同事、朋友之类的,他们的话也能当作证据呢。
5.行为表现方面,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跟已婚身份不相符,比如经常晚上不回家啥的。
不过呢,收集这些证据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还得注意合法合规,可别侵犯到别人隐私啦。
而且呀,光靠一些
间接证据可能很难确凿地证明他有欺骗行为呢,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啦。
案情回顾:小丽怀疑丈夫小胡有欺骗行为,欲
收集证据。她发现小胡与异性有亲密合影,且有一起出行记录,行为超出正常社交范畴。同时,小胡常有晚上不回家的情况,还疑似偷偷给异性转账。小丽询问小胡同事,同事也表示小胡行为有些异常。但小胡坚称自己没有欺骗行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与异性的亲密合影及出行记录,若能证明行为超出正常社交,可作为证据。
2、小胡偷偷转账记录,若查证属实,可体现其在财务上可能存在对配偶的隐瞒。
3、同事的证人证言,能从侧面反映小胡的异常行为。不过,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这些多为间接证据,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否证明小胡存在欺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