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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引起恐慌什么罪

时间:2025.03.0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1.造谣引发恐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刑法》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各种险情等信息,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传播,或明知是假仍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会受刑罚处罚
2.司法实践中,判断此罪并非简单之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像信息的虚假程度、传播的广度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等。
一旦有相关行为,必须立刻停止,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案情回顾:

小李在网上编造并传播某商场发生重大火灾的虚假信息,消息迅速扩散,引发众多市民恐慌,商场正常经营秩序严重受扰。商场工作人员报警后,警方迅速将小李抓获。小李辩称自己只是随意发着玩,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影响,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小李编造虚假的险情信息并在网络传播,导致商场经营秩序被严重扰乱,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2、司法实践判断此罪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本案中小李编造的信息虚假,传播广且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不能因其主观认识而免除责任,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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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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