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
强制执行满三个月后未必就进入终本阶段。
“终本”指法院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并非执行程序的彻底终结。
2.执行期间,若法院已用尽执行手段,未找到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且
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会裁定终本。
然而,若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可依职权
恢复执行。
3.倘若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故意隐匿或转移等,致使执行受阻,这种情形下不能仅在三个月后就终本,法院应持续采取措施继续执行。
4.综上,是否在强制执行三个月后终本,需依据具体的执行情况来作出判断。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李因
债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偿还欠款。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三个月后,法院告知小胡将进入终本程序。小胡认为不应这么快终本,他怀疑小李
隐匿财产。法院称已用尽执行手段,未发现小李有可供执行财产,小胡对此存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强制执行满三个月后不一定进入终本阶段,“终本”不是执行程序彻底终结。在此案中,法院虽称用尽执行手段未找到小李财产,但小胡质疑小李隐匿财产。
2、若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致执行受阻,不能仅三个月就终本。法院应核实小胡质疑,若小李确有隐匿行为,应继续采取措施执行,而非直接进入终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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