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撤销情形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时间:2025.02.28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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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不存在有效的
仲裁协议,意味着
当事人间未达成可让仲裁机构仲裁的约定,仲裁机构无权介入。
2.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
管辖,此类裁决可被撤销,比如约定外的事项或超管辖范围的事。
3.仲裁庭组成或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
仲裁员应回避却未回避等情况。
4.裁决依据的
证据是
伪造的,那该裁决就可能被撤销,因为证据是裁决的基础。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且此证据对结果有实质影响并足以影响公正。
6.仲裁员在仲裁案时有索贿
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有此行为裁决可被撤销。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胡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若有
纠纷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起争执,仲裁机构受理并裁决小李
败诉。小李却认为裁决不公,称双方虽有仲裁约定,但该仲裁机构对案件并无
管辖权,且仲裁员在仲裁时未回避,涉嫌徇私舞弊,同时裁决所依据的关键证据是伪造的,遂向法院申请
撤销仲裁裁决。
案情分析:1、因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裁决事项超出范围,仲裁机构无权介入,本案仲裁机构若真无管辖权,裁决
可撤销。
2、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符合撤销裁决情形。
3、若裁决依据的证据伪造,作为裁决基础不成立,该裁决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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