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行为引发的物质损失在受案范围之内,像因
犯罪致伤的医疗、
护理费用,还有财产受损后的修复与贬值损失等,这些都是核心部分。
2.通常情况下,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产生的
精神损失不算在
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内,不过要是经
刑事诉讼当事人调解并达成协议,那就可以纳入。
3.若被告人
非法占有或处置了被害人的财产,得依法追缴或
责令退赔,此时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而追缴、退赔情况会作为
量刑情节来考量。
总之,受案范围主要针对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以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李因琐事与小胡发生冲突,小李一气之下将小胡打伤,并砸坏了小胡的手机。小胡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护理费用,手机也有明显的修复与贬值损失。小胡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李
赔偿医疗、护理费用、手机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费。
案情分析:1、小李的犯罪行为致使小胡受伤及财产受损,其产生的医疗、护理费用,手机修复与贬值损失属于犯罪行为引发的物质损失,在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内,应予以赔偿。
2、小胡提出的精神损失费,通常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内,若未经刑事诉讼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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