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诉讼范畴内,案件审理程序依具体情形而定,像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等情况较为常见。
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除非法律有特别明确指示,法院在程序转换时通常不会额外收取
诉讼费。
3.例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明确,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反诉的,按反诉金额或价额计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且受理费由
败诉方承担,
胜诉方自愿承担除外。
4.综上,通常法院转程序不会另收诉讼费,但需结合案件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来最终确定。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逐渐复杂,法院决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小胡认为转程序应额外收取诉讼费,要求小丽分担。小丽则主张按照法律规定,法院转程序通常不另收诉讼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程序转换情况常见,如本案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2、一般情况下,法院在程序转换时不会额外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有相关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等,通常败诉方承担。所以,本案应结合实际及法律规定确定是否另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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