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在
民事诉讼范畴内,
撤诉理由可设定为重新
收集证据。
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于
起诉后若寻得
新证据,此
证据或许会对案件事实带来重大改变,那么便可申请撤诉,待重新收集证据后再度起诉。
这属于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之一,一般会获得法院的准许。
2.然而,需留意的是,撤诉申请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与条件,并且重新收集的证据要与案件相关且具备证明力。
倘若撤诉理由不恰当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有可能不会批准。
总之,重新收集证据能够作为撤诉的理由之一,但需谨慎对待,务必确保符合法律程序且能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起诉小李,
诉讼过程中,小朱发现可能存在对案件事实有重大改变的新证据,于是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理由为重新收集证据。小李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小朱此举或许是故意拖延时间,并非真有新证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法院受理了小朱的撤诉申请并展开审查。
案情分析: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在起诉后寻得新证据可能改变案件事实时,申请撤诉以便重新收集证据,这是诉讼权利,小朱有此权利。
2、但撤诉申请需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与条件,重新收集的证据要与案件相关且具证明力,法院会审查小朱的撤诉理由是否恰当合法,再决定是否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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