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兵兵律师简介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并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深耕不辍,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陈律师的执业理念融合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始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 陈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并拥有八年的从军经历。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不仅锤炼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还培养了他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在执业实践中,陈律师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例如,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了显著的诉讼效果。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了广泛赞誉。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宗旨,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如果您正面临法律挑战,陈律师将以其丰富的经验和真诚的态度,为您提供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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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985条讲,要是有人从你这儿得到了不属于他的好处,那吃亏的那个人就有权让那个受益的人把拿走的东西还给他。说到这里,比如说有些人误操作了转账,好比说一个人没注意把钱打到了另外一个人那里,这个行为就属于没有法律依据的那种,那么收钱的那个人就可以算是得到了这个好处的人,而付款的那个人就是吃了这个亏的人。不过,这一条规则还有个例外。

在拟定诉讼之时,务必充分满足法定条件,即提出了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赖的事实与理由。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完成债务清偿,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原告方)可通过提交转账记录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以证实借款行为及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从而构成了提起诉讼所需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因此,债权人有权根据所掌握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向当地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并要求借款人(被告方)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在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但没有借条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起诉的。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以及关于这笔资金的相关约定或说明。但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大小需要综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了借款的意思表示,并且结合转账记录能够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较大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之条款第十六条,原告当事人可以仅凭借金融机构出具的转账凭证作为主要证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然而,如果被诉被告对此提出异议,主张该笔转账为偿还他方此前所欠借款或者其它债务,那么被告必须要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以证实其主张。若被告成功地提供了相关证据,则原告仍然需要承担起举证责任,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借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即使持有借条,若没有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来佐证借款事实,也可能会败诉。借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法律凭证,对方否认借款事实时,法院会要求你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已实际交付。所以,借条虽然重要,但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也不能少。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想胜诉,证据必须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