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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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会进行释放的,但是至于有罪还是无罪还得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判定。检察院进行两次退侦就不进行再起诉了。检察院在第一次进行退侦的时候,可以自己进行侦查,也可以让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只要证据不充分都不可以进行起诉。

一般来说,如果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话,检察院还是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经过两次还是认为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就会被释放,这是由于此时虽然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定的退侦次数,但是此时只要公安机关只要能在时限内,找到可以判刑的犯罪证据,就可以对其施加刑事处罚,但若此时依旧不能收集齐全就需要释放该主体。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一定可以无罪释放,只是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很高,具体决定要看判官来判断。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