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是否构成重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婚外情并不必然导致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以规定有配偶者再行缔结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明知”,是指本身并无配偶却明明知晓对方已有配偶,但依然故意与之缔结新的婚姻关系(不论是通过正式的民政部门登记还是形成事实上的婚姻)。这种行为构成蓄意破坏他人现有婚姻关系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婚内出轨行为怀孕后,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判定标准是什么重婚并不等同于必然构成犯罪。重婚,即已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缔结合法婚姻关系,或者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或是明知他人已婚却依然与其缔结婚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重婚行为可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以及实际生活中的重婚两类。

婚外情与重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婚外情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其他异性建立了不正当的关系。而重婚则是指已婚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已婚仍与之结婚的行为。偶尔与外部异性有接触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出轨方与第三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被公众视为夫妻,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婚罪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要有新的婚姻关系或者明知对方已婚。出轨同居违背了忠诚义务,但如果没有登记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构成重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索要财物、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首先,婚内出轨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之结婚的条件。普通的出轨行为,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就不属于重婚。但是,如果出轨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并且被周围人所认可,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