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婚内存在第三者,可不可以进行起诉

婚内存在第三者,可不可以进行起诉

时间:2026.02.08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438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婚内存在第三者,仅以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起诉一般不获法院支持,但在第三者与配偶构成重婚或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两种情况下可起诉。
法律解析:
法律未明确将第三者插足规定为可诉情形,所以单纯因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去起诉,通常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不过,如果第三者与配偶构成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此时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另外,若配偶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
要是在婚姻中遇到类似与第三者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姻期间,小朱与小胡发展为情人关系,小朱还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胡。小丽得知后,先是以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为由起诉小胡,未获法院支持。后小丽查明小朱赠与财产之事,决定再次起诉。同时,小丽怀疑小朱与小胡构成重婚,也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案情分析:

1、小丽最初仅以第三者介入婚姻关系起诉小胡,因法律未明确将第三者插足规定为可诉情形,所以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2、小朱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胡,侵犯了小丽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小丽可以起诉小胡要求返还财产。
3、若小朱与小胡构成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小丽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们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