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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的确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当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一行为通常被视作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因为父母出资的本意往往是给予自己子女单独的财产支持。
所以,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另一方是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分割的。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从常理和法律角度来看,一般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这意味着父母希望房产成为夫妻共同的财产。
所以,离婚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2.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
-要是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按照法律原则,通常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例如双方父母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等。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情况、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多种因素来进行合理分割。
3.部分出资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出资部分可能会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或者赠与等,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如父母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相关约定等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婚后,小朱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小朱父母认为房子应只归小朱,登记在小朱名下,但小李觉得应是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小胡与小丽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小胡名下,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小静父母部分出资给小静夫妻买房,离婚时对出资性质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小朱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小朱名下,依法律规定,视为对小朱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小朱个人财产,小李无权分割。
2、小胡与小丽的情况,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按双方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小静父母部分出资,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需根据父母真实意思表示、相关约定等判断是借款还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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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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