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方面。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的经济往来较为复杂,需仔细分辨。
2.以借钱
买房为例,如果该房产是用于家庭居住等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并且借款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买房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属于共同生活范畴。
3.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此借款仅仅是为一方买房使用,而且该房产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一方购买房产用于个人投资且收益也归个人所有,那么这笔借款可能就会被认定为
个人债务。
4.
离婚时,对于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而个人债务,则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
5.为了准确界定
债务性质,还需提供相关借款
证据,比如
借条等,用以证明借款的具体用途和性质。
总之,要结合具体情况全面判断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郑和小李系夫妻关系,
婚姻存续期间,小郑向小胡
借款买房。小胡主张该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郑和小李共同偿还,但小李认为该房产是小郑个人投资,收益归小郑,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房产用于家庭居住,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目的,且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郑和小李需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2、若有明确约定借款仅为小郑买房使用,且房产用于个人投资、收益归个人,那么此借款可能被认定为小郑个人债务,由小郑自行承担。
3、为准确界定债务性质,需提供借条等相关借款证据证明
借款用途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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