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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继承遗产后给外人子女可以讨回吗

时间:2025.01.1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21人
律师解析:
1.在通常情况下,配偶依据法律规定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范畴。
这意味着配偶对这份遗产拥有处分的权利,比如可以将其给予外人子女。
这是基于法律赋予配偶对个人财产的自主支配权。
2.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有可能将已给予外人子女的遗产讨回的:
若在继承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违法手段,使得配偶得以获得遗产。
例如,有人通过欺骗被继承人立下不符合其真实意愿的遗嘱,从而让配偶获得遗产。
在此情况下,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该继承行为,并讨回相应遗产。
要是该外人子女与配偶恶意串通,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比如,两人合谋隐瞒其他继承人瓜分遗产。
此时,其他继承人可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进而要求讨回遗产。
3.但要证实这些情形的存在,往往需要充足的证据,像相关证人证言、能反映真实情况的录音录像等。
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明,一般应尊重配偶对其继承遗产的处分权。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配偶小李依据法律继承了遗产。之后小李将部分遗产给予了外人子女小胡。小丽等其他继承人认为小李与小胡恶意串通,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要求讨回这部分遗产,但小李坚称自己有权处分。

案情分析:

1、在通常情况下,小李依法继承的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其有处分权,可给予外人子女。
2、若小丽等能证实小李与小胡恶意串通损害他们利益,比如有相关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可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讨回遗产。
3、若小丽等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一般应尊重小李对其继承遗产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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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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