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配偶去世另一方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配偶去世另一方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5.01.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08人
律师解析:
关于配偶去世后另一方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房产为夫妻共同购买等情形: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房产是通过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比如夫妻双方各自拿出一部分积蓄作为购房款,或者一方负责大部分购房款,另一方负责家庭日常开销等间接为购房做出贡献等合法方式取得的,此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配偶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份额毫无疑问归在世一方所有,这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而另一半份额则会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进行继承
2.房产为一方婚前财产
倘若房产是配偶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并且在婚前就已付清全部房款,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在配偶去世后,整个房产都将作为死者的遗产。
此时,会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方式进行分配。
如果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在世一方作为继承人,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份额,但要明确的是,此时房产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去世后,双方对房产归属产生争议。争议点在于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小朱个人财产。房产若是夫妻共同购买则为共同财产,若是小朱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则为其个人财产。

案情分析:

1、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如双方共同出资或一方间接为购房做贡献,此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去世后,一半份额归小李,另一半作为小朱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
2、若房产是小朱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属其婚前个人财产。小朱去世后,整个房产作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小李作为继承人可能获相应份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 更多>>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