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旁边道路
纠纷的
责任认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道路权属明确的情况
1.道路归集体所有:
当道路的权属归集体时,通常会有明确的规划以及使用规定。
若有人违反这些规定,比如在道路上私自搭建建筑物占用道路空间,或者故意破坏道路路面影响正常通行,那么违反规定的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集体有权要求其恢复道路的原状,若因占用或破坏行为给集体或其他村民造成了
经济损失,还需进行相应的
赔偿。
2.道路为相邻各方共同使用:
这种情况下,各方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比如,不能在道路上堆放自家杂物,阻碍他人正常通行。
如果一方违反了这些原则,妨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就需要承担
侵权责任,对受到影响的一方进行赔偿或采取措施消除妨碍。
二、道路权属不明的情况
1.先进行
确权:
一般需要先由相关部门,例如乡镇政府等,进行确权,明确道路的权属和使用范围。
在确权的过程中,各方应保持现状,避免因急于争夺道路
使用权而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2.纠纷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若在纠纷过程中造成了
人身伤害或者
财产损失,那么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方,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的宅基地相邻,中间有一条道路。小朱认为道路归集体,小李却称是相邻各方共用,权属存争议。小朱在道路上堆放杂物,小李认为影响其通行,要求小朱清理,小朱拒绝,双方
产生纠纷,且小朱的行为还造成小李一定财产损失。
案情分析:1、若道路归集体所有,小朱堆放杂物违反集体规定,应承担责任,需恢复道路原状并赔偿小李财产损失。
2、若道路为相邻各方共用,小朱行为妨碍小李通行,构成
侵权,应
赔偿损失并消除妨碍。
3、在权属不明时,应先由相关部门确权,确权期间应保持现状。
4、因小朱行为造成小李财产损失,应按过错程度确定小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