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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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则被继承子女的包括子女,孙子女等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并且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那么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房产时效为三年。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

代为继承制度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其父母去世时,子女的直属晚辈血亲有权代其继承遗产;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去世,其子女可代替其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制度依据法律规定,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先亡;限定为亲生或养子女;晚辈直系血亲向尊亲属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仅在特定亲属死亡情况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