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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还要给抚养费吗

时间:2025.01.11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830人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拥有抚养权一方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
在一般情形下,这一方无需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这是因为抚养费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诸多方面的费用支出。
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日常的生活点滴中,已然实际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的抚养成本。
比如,在生活方面,直接抚养方要为孩子提供一日三餐、居住场所及日常用品;教育方面,需负责孩子的学费、书本费以及参加各类学习活动的费用;医疗方面,当孩子生病时,要承担看病、买药等相关费用。
二、不拥有抚养权一方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这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孩子的生活开销、学习费用等;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比如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最后还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支付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保障至关重要,能确保孩子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
若双方就抚养费问题经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有不同于常规的约定,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小李认为小朱既然有抚养权就应独自承担所有费用,拒绝支付抚养费;小朱则认为小李作为孩子生父应按规定支付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拥有抚养权,直接照顾孩子日常生活,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已承担实际抚养成本,按一般情形无需向小李支付抚养费。
2、小李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数额应综合子女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双方协商约定不能损害孩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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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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