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异地起诉被告是有机会申请在当地进行开庭的。
在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
当事人具备书面协议的权利,能够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存在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来行使
管辖权。
倘若双方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协议,那么原告就可以向约定好的当地法院提出开庭申请。
然而,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都能在当地开庭,因为如果法律存在特殊规定,或者存在诸如专属
管辖等其他限制因素的话,就可能无法在当地开庭。
这就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是否能够在当地开庭。
总之,当处于异地起诉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向法院提出在当地开庭的申请,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异地起诉小李,小朱申请在自己当地开庭。小朱称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小李认为此案件存在专属管辖等限制因素,不应在小朱当地开庭,双方就能否在小朱当地开庭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
法规定,若双方有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如原告住所地等,小朱若能证明协议真实有效,其申请有一定合理性。
2、但小李提出的特殊规定及专属管辖等限制因素若属实,那么即使有协议,也可能无法在小朱当地开庭,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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