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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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前购买房产,并且在婚后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该房实施翻新改造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房屋的实际状况,兼顾考虑到子女及女方的权益因素,由产权登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因此,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通常会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装修的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的法律问题若在结婚前购买房产并在婚后进行个人装修,而该房产仅以购房者单方名义注册,在面临离婚时,法律会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无法对该房产进行分配,且该房产将自动成为购房者的私人财产;然而,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屋的装修工作,那么购房者有责任对其配偶支付相应的装修费用作为补偿。

女性婚前独立购置并拥有产权的房产,无论按揭与否,在离婚时原则上归女方所有,男方可能需经济赔偿。房屋装修费用归属依据实际情况,婚前财产支付的装修款不算共有,婚后协定使用个人财产支付也不视为共同财产。夫妻间的义务互换,如装修协助和家务劳动,不构成经济索取的依据。中国的法律体系区分约定和法定财产制,只要不违法,均具法律效力。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修缮的房产,有约定按约定分,无约定则房产证只记一方名视为该方个人财产,不分割。若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取得房产一方需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婚后装修用共同财产,取得房产一方需赔偿装修费用。房产证记两人名则为共同财产,协商分割,不成则法院按保护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离婚应该这样分割:1、婚前女方出资装修房屋,相应的装修价值可视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折价退给女方;2、如果婚后装修,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除非女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装修,并表示不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共同支出;3、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平均分割的方式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