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自书遗嘱怎么才有效

自书遗嘱怎么才有效

时间:2025.01.05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891人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一、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遗嘱人必须能够正确认识和判断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比如,一个心智健全、思维清晰的成年人,能够清楚知晓自己财产的状况以及立下遗嘱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影响。
若遗嘱人患有精神疾病或者智力障碍,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其所立遗嘱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外力不当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也不能是在神志不清等异常状态下所立。
例如,他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立下对其有利的遗嘱,或者在遗嘱人昏迷、醉酒等意识不清时诱导其立下遗嘱,这样的遗嘱都不符合要求。
三、内容合法
一方面,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随意处分他人财产。
例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部分,遗嘱人无权单独处分。
另一方面,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四、形式符合要求
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几项缺一不可,否则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自书遗嘱在订立时务必严格遵循上述条件,这样才能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体弱,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小朱在神志不清时自书了一份遗嘱,将自己与老伴共同购买的房产全部留给了小胡,遗嘱未注明日期且未签名。小朱清醒后对遗嘱表示不知情,小胡却坚称遗嘱有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神志不清时立遗嘱,此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正确认识和判断行为后果,所立遗嘱可能无效。
2、该遗嘱不是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是在其神志不清的异常状态下订立的,不符合遗嘱有效的条件。
3、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老伴的部分,内容不合法。
4、遗嘱未签名且未注明日期,形式不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此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