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调解乃是在诉讼行为实施前的必要环节,一旦裁决产生便无法再行调解。调解的意义,在于指由除纠纷双方法律关系中各方以外的第三方人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基于公正、合理且合法的原则,凭借其深厚社会公德素养,对存在纷争的双方进行开导、规劝等手段,以期实现引导其彼此之间谅解、协商与合作,从而促使双方自愿签订协议来解决争议问题的一种实践活动。

判决书尚未生效期间,法院仍可进行调解工作。在判决书下达之后,假设有一方提起了上诉,并且在该判决书未正式生效之前,只要另一方愿意,人民法院有权主持并进行调解。如果诉讼中的另一方对此表示赞同,那么人民法院将有责任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反之,若另一方不愿参与调解,那么双方都将进入到第二次审理程序中去。

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无需再办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具同等法律效力。法院不为诉讼离婚者另开离婚证明,取得载有离婚协议内容的民事调解书即意味着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仲裁裁决书作出后,虽然原则上不能再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仍可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终止执行程序。但这一和解须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且尚未开始执行前进行。

事故责任书出具后,交警不再直接参与调解处理。当事人可选择自行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先尝试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再依法寻求解决方案。等待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