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当原告委托律师
代理后,其是可以选择不出庭的。
不过,此时原告必须向法院
递交一份书面的
授权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要清晰地明确律师所拥有的
代理权限。
2.倘若原告属于必须要到庭的
当事人,倘若经过两次
传票的
传唤,却因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那么法院有权按照
撤诉来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原告虽然已经委托了律师代理,但却由于存在正当理由而无法到庭,例如突然遭遇
重大疾病等情况,那么原告就应当向法院详细地说明相关情况,并申请
延期审理等事宜。
3.总之,原告在委托律师代理之后,其是否出庭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
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原告必须严格遵循法院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以确保
诉讼过程的合法、公正与有序。
案情回顾:
小朱
起诉他人,委托小李作为律师代理。小朱未向法院递交书面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第一次传票传唤,小朱未出庭,第二次传票传唤,小朱仍未出庭且无正当理由。小胡(法官)要按撤诉处理,小朱称已委托律师不必出庭。这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原告委托律师代理后,若不出庭应递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小朱未递交存在程序失误。
2、小朱属必须到庭当事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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