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
史廉政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自2022年起从事律师工作,现任职于浙江律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主要办理刑事、民事法律事务,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等;在刑法、民法等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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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在特定情况下不予退还: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开销,如购置房产或日常生活;已婚登记并同居;未登记但共同生活满两年并育有子嗣;除上述,若符合共同生活定义,包括共享居所、正常性生活、精神互动、互相支持及共担家庭责任,彩礼一般不退还。

诉讼离婚不包含退还彩,主要就是因为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的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而关于彩礼是属于婚前支付给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是不能够要求退还的,但是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也规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是指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由男方给送女方的财物,彩礼又称聘礼,是一种非常悠久的历史习俗。彩礼是由各个地方自己确定的,不同的地方,彩礼的标准不同。通常是由媒人向双方传达,最后协商确定的。

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或者是双方当事者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之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除此之外还包括因为婚前之后才离婚的,导致生活非常困难的就可以要求推广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