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待退回再次
补充侦查的过程中所发现之新
犯罪案件,一般交由检察机构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置。
若所新增发现的
犯罪行为与原本案件具有相同性质,那么通常情况下将这些案件予以
合并审理。
然而,若是新发现的犯罪行为属不同性质,且案情及
证据已清晰明确、确凿无疑,则有可能需要对其单独
立案进行深入调查。
至于针对这些需进一步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会综合整案所有证据材料来判断是否适合提
起诉讼。
倘若证据状况依旧不够充足,以致无法满足提起
诉讼的必要条件,则应有义务作出不起诉的裁定。
总而言之,关于这些案件的
处理方式必将严循法律规定与证据实况,旨在保障每一起案件都能按照公正、合法的原则加以审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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