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面临此类状况时,我们首先应当详细查阅租赁合约中的具体条款规定。
从常规角度来看,租户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之际提前终止
租赁协议,无疑构成了违反合约的不当行为。
假如合约中早已明确约定了针对违约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例如,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费方法等等,那么出租方有权利依照预定的合约条款,向租户索取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然而,倘若合约并无明文规定违约金事项的话,那么出租方因为租户提前离场而可能承受的
经济损失,例如在重新寻觅租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租金损失,便可以要求租户进行相应的
赔偿。
出租方应当积极地与租户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以确定其
提前退租的真实原因,并尽最大努力通过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若是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出租方可保留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租户提前退租的书面通知、房屋当前的实际状况等等,以便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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