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告如果能在法庭上提出反诉,通常会采取继续开庭的做法,但是也有可能会宣布暂时休庭,以便于对反诉进行必要且充分的审查和前期准备工作。
所谓反诉,就是指被告在已由原诉原告启动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本诉原告所提起之诉状,针对该事实同时向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
法院将会对反诉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例如反诉与本诉之间是否存在着相同的
法律关系或者同一的事实基础等等。
如果反诉能够满足这些条件,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决定将其与本诉
合并审理,并继续开庭,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升
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然而,如果反诉涉及到全新的重要事实或者关键
证据,那么法院就有可能会另行安排
开庭时间,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充足的举证和答辩期限。
总而言之,是否需要继续当庭开庭,主要取决于反诉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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