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活动中,原告需依照
法规向法院
递交诉状启动
诉讼流程。
当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之后,法院将会在既定的期限内向被告方发送该诉状的副本以告知其有关信息。
此事关乎到被告的知晓权和应诉权的名分,其目的在于让被告在被告知原告的
诉讼请求、援引的事实及其依据后,能有充裕的时间来筹备应诉以及搜集有力的
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送达方法可谓是多种多样的,如直接交付、挂号邮寄空邮、及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电子邮件送达等。
而若是在努力尝试各种措施均宣告无效之际,被告依旧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通过任何途径找到,则有可能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将诉状通知被告。
总而言之,将诉状副本送交被告乃是
民事诉讼程序中确保各方
当事人的
诉讼权益得到平等保障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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