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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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决定是否需要对被控告人或被告进行精神疾病方面的司法鉴定,主要是依据嫌疑人或被告人当时的精神状况对整个案件的影响力来衡量的。若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涉嫌犯罪且可能存在精神疾病的嫌疑人,如果这一疾病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那么相应的法院或者负责侦查工作的机构将会按照规定有权决定进行精神疾病鉴定。

对于涉嫌重罪的人进行刑事拘留,必须要进行精神状况评估,这是有严格规定的。要是犯罪嫌疑人的身心健康有问题,可能会影响他承担刑事责任,那他的辩护律师或者家属就可以向司法机构申请进行精神状况评估。这不仅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也是为了让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应进行精神病鉴定,其衡量标准在于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心健康状况是否可能对其承担刑事责任产生影响。若存在疑虑,即认为其患有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可能导致其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控制力受到影响,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可考虑进行精神病鉴定。

对涉嫌犯重罪的人进行刑事拘留时,做精神状况评估是必需的,这有规定和标准程序。要是嫌疑人身心健康有潜在问题,可能影响他承担刑事责任,那他的辩护律师或家属可以向司法机构申请做精神状况评估。这么做不仅是为了保护嫌疑人的基本人权,也是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度。

精神患者是否会被刑事拘留,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严重精神障碍的情况下犯罪,经过鉴定确认后,可以免去刑事责任,通常也不会被拘留。但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期犯罪,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会被拘留。精神状况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