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对于“将赌博视为职业”的判定标准,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评估。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参与者参与赌博的时长以及频次,若该参与者长期且频繁地参与赌博活动,那么这无疑可以作为我们判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依据之一。
其次,关于赌资数量的问题也是需要重点探讨的,如果涉及到的赌博金额规模巨大,远超出了一般的娱乐所需范围,那么这样的情况必然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再次,我们还需要考察的是,该参与者是否将赌博所得视为其主要的经济来源,换句话说,赌博所得是否已经成为了其个人或家庭生活的主要支柱。
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综合考虑到他们的赌博行为的稳定性、持久性以及连贯性的特征。
举例来说,如果该参与者拥有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或者工具,或者在赌博中扮演着组织者、召集人等等重要角色,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纳入考量范围内的要素。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实际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所提出的所有评估标准都应当与案件的整体事实及相关
证据相互印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在判断是否构成赌博罪中所定义的“将赌博视为职业”具有足够的精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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