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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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诊所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诊所危害行为构成损害事实的证据,主要包括患者门诊病历和化验单,就医采取措施和封存保留的用药、输液等实物,患者手术切除的组织或者死者尸体,都可以作为有效法定证据。

发生医疗事故导致医患纠纷,患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过程中,除了常规医疗鉴定报告和身体造成损害的直接证据之外,病历档案、就医过程中的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作为非常规证据,有时对于案件的判定起到重要作用,患者应当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收集和整理。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 2、物证 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 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

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具体包括了证明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证据、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更有利的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而要是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也是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

起诉离婚的法定证据。该类证据一般是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房屋产权证等等此列证据,都是立案的时候必须提供的,否则法院不会受理立案。第二类证据是法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重婚,外遇出轨,与他人同居,私生子鉴定,赌博坐牢,暴力虐待等等此类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