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
时间:2025.03.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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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
离婚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原告往往需要亲自出席法庭审理。
此举源于此类案件所涉核心议题如夫妻间感情变化是否达到实质性破裂程度等,均需要
当事人亲临现场进行阐述与陈述。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例如原告因身患严重疾病或遭受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亲自出庭,同时又向法院
递交了详细的书面陈述意见时,法院亦可酌情批准原告无需亲自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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