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是有人找你借了钱,但是不肯还给你,那你就得找咱老百姓自己都能去的法院告他。这个法规说的是,只要是已经生效的法庭判决书、调节书啥的,还有其他应该让法院来执行的法律文件,只要人家说了要履行,就一定要照办。要是其中一个人不按照上头写的做,另一个当事人就可以去找咱们的法院要求执行。所以,你就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逼着那个借钱的人把钱还回来。

没关系,法庭会帮你去找的。法庭会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确保它们都是真的并且是公正的。下面我给你介绍几个实际可行的方法来起诉那些借了钱不还的人:1.拿出银行的转账单、手机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能证明他们确实借过你钱的电子证据。2.找个知道这件事的人做证人,让他告诉法官那个家伙借过你钱。3.如果那个人自己承认借过你钱,你可以让他提供一些还款的证据。4.如果你实在找不到任何证据,可以请法庭帮你去查。

如若对方持有有效之欠条却故意拖延拒不归还,阁下作为债权人可依法向本国最高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然而,由于书面形式的确立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效率,因此在情况允许之下,本着诚实信用、公正公平的原则,阁下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起诉书。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遭遇困难,书面陈述存在阻碍,也可选择口头方式发起诉讼,由司法机构进行现场记录并同时告知被告人等有关方。

在借款方未向债权人出具本票或书面欠据的情形下,为了证明借款事实并寻求法律保护,债权人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取证工作。

倘若在下文中涉及到的借款过程并无任何形式的借据存在,那么针对这种情况下对方实施的欺诈行径进行告发与指控,就必须要搜集及提供其他足以证明该类行为确确实实存在的相关证据。这些附加的证据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而准确的转账记录、有效且真实可靠的证人证言、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的通话录音、具有法律效力的短信或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完整且详尽的银行流水以及来自第三方的公正见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