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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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的判定主要看两点,一是非法进入他人住所,二是用秘密手段获取财物。这里的关键是“入室”行为会增加犯罪的恶劣程度和对社会安全的潜在威胁。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侵入的是专供居住的场所,且与外界有明显的物理隔绝,通常会被视为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重罪再犯无直接证据下之定罪逻辑仅凭一位证人的证词,没有其他任何佐证证据,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对被告进行定罪指控的。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在案情清晰明了,且相关证据真实可靠、充足充分的基础上,依据法定标准确认被告有罪之后,才能量刑定罪,对被告作出适当的判决和惩处。然而,如果这位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与被告的自白相吻合,能够形成互相印证的关系,那么便可将此证言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定罪证据。

关于入室盗窃罪的证据要求确实存在这样的法律原则,对于涉及入室盗窃的案件来说,需要确证并确认的事实有两点重要因素:首先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情况,因为只有当该人员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后,才能够被视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其次,必须要有证据表明其在室内进行了盗窃活动;最后,还需有相关证据证明其盗取了相应的财物。

能不能立案处理非法侵入住宅盗窃案,主要看被告人有没有这两种犯罪行为。即使涉案金额没达到“较大”的标准,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财产权,还威胁到了住宅安全,所以通常会因为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而被立案侦查、起诉,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定罪不能只看被盗物品价值,这事儿还得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甭管是谁,只要入室盗窃,那性质就很恶劣,必须得好好治治。不过在量刑的时候,被盗物品价值是个重要参考,涉案金额越高,量刑也就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