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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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说,要是一个人他在公司或者企业里边儿上班,可是却偷偷摸摸地把自己家单位的钱给拿走了,而且这个额度还挺大的话,那这事儿可就严重了。也许得蹲个三年到十年不等的监狱,还要交罚款。当然,具体怎么判,还是要看他到底偷了多少钱,还有其他一些因素,比如他是不是主动投案自首,有没有立功表现之类的,这些都能帮他减轻罪行。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非法地占有本应归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且这部分财产金额必须达到法定数额标准的行为。针对那些没有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的从犯,在确定他们的定罪量刑时,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发挥的功能以及对最终犯罪结果产生的影响程度。

通常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赃款退还过程并不涉及利息支付。在法律实践中,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归还所侵占财物的方式往往仅限于返还原始本金,并未将占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利息纳入其中。除非存在特殊的法律规定或者得到了法院的明确判决,否则不会要求支付相应的孳息。这种处理方式主要是为了纠正犯罪行为、弥补损失,而并非以赔偿为目的的惩罚措施。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主要与侵占财产的价值有关。一般来说,侵占财产在6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侵占财产在100万元以上的,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侵占财产特别巨大,可能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内的职员,运用其所承担之职务便利条件,擅自将所在单位的公款私自占有,且非法占有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对于犯下职务侵占罪行者,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非法占有的金额巨大,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附加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