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咱们得知道如果人民法院收到了申请执行书以后,超过了半年都没有开始行动的话,那申请执行的人就有权利把这事儿往上一级人民法院那里反映让他们管。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查清楚情况后,可以命令原来审理这个案子的那个法院在一定时间内赶紧执行,也可以自己动手来执行,或者是派别的法院去执行。所以说要是有人欠你钱不还,然后法院判下来要强制执行了,但是执行法院半年过去了还是没动静儿,那你就可以找上一级人民法院帮忙。

就是从那个法律文件里说好要还款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比如说法律文件上说了要分几次还清的话,那就从最后一次该还款的日子推后开始算。再比如法律文件上没说什么时候还,那就从法律文件生效那天开始算。所以,如果你发现有人欠你钱却迟迟不肯还,那你最好在法律文件规定的还款日期过了之后两年内赶紧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然的话,过了这个期限,你可能就没法儿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欠款了。

若遵循了法律程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抑或是调解书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相关当事方须承担特定责任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然而当相关责任方无视这一义务,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因此,在借款关系中,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便可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并不当然地不再承担还债责任。只是在这时候,债权人不能再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但债权本身仍然有效。债权人可以通过和债务人协商、调解等非诉手段,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还债,这同样是合法有效的。

若在法院强制执行之后,被执行人却未能被发现存在任何形式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延期执行,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程序作出裁定,决定暂时停止执行进程。而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无论何时在未来发现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均可随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请求,且无需受到执行时效的制约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