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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5.04.10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136人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监外执行通常需具备相应的条件。
例如,犯罪者如患有严重疾病急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的,且必须经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方可申请监外执行。
此外,对于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亦可考虑给予监外执行的待遇。
同样地,对于那些因生活无法自理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也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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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的条件 阅读:1104次
    监外执行即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 更多>>
夏天奇律师

浙江海浩(台州)律师事务所

夏天奇律师,浙江云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与民商事案件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立足当事人利益,以敬业的工作态度、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完善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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