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上诉期限依法通常于
当事人收到判决文书的翌日起计。
如针对
民事纠纷案件,若当事人对地方法院审理后作出的第
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则享有权利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
同样地,对于地方人民法院所作的第
一审裁定,当事人如有异议,也可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
申诉。
然而,在涉及
刑事犯罪案件中,不服判决的上诉及控诉期规定为十日,关于不服裁定的上诉及控诉期则缩短至五日,并且自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天起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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