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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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是能互相继承对方遗产的。就是说,如果哪天借债的那个人死了,他/她的另一半就成了法定继承人,这样就能分得一部分财产。如果这人死前还有些遗产,而且里面还包括了需要用来还债的钱,那这个继承过来的伴侣,其实可以通过这些遗产来完成还债任务的。但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遗产在分配之前,继承人要明确表示到底是要不要继承的。

你们俩人一起签字的债,或是有一个人签过字后又承认是他自己欠的钱,再加上另外一个人还在婚姻里的时候因为家庭日常所需而欠下的债,这些都算是你们夫妻俩要共担的债务。要是那个欠你钱的人消失不见了,你就可以去找他的另一半,让他们两个人一起来还这笔共同债务。

如果借钱的人死了的话,咱们如果知道这个钱是他们俩夫妻一起欠下来的,那我们就可以去找这个死去的人的另一半算账。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就是要在拿到自己家人留下来的财产以后,看看这个财产值多少钱,然后就用这些钱来还去世的那个人应该交的税款和欠下的债。如果这个钱是他们夫妻两个一起欠的,那他的另一半作为共同借款人,当然也得承担起还钱的责任。

关于离婚时的共同债务问题,遵循现有法律规定,可以联合提起诉讼。以下几种情况被法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若夫妻双方均签署了相关文书或于之后追认了某项共同意向,由此产生的债务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如果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承担了债务,此种情形也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通常而言,要不要承担配偶一方的债务,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要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双方都得承担责任;要是属于个人债务,那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而背负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