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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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签了借款合同后,如果你不去还钱或者还得不够数的话,那就得承受继续把债还清、补救不足之处或者赔付人家损失等后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如若当事人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义务或是尽职履约行为与约定标准有所偏离,那么该一方就需要承担起继续高效履行债务、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向受损方向其赔付相应损失的严重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三条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借款合同违约责任的范围可涵盖却不仅限于持续履约、实施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这几个方面。若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偿还欠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民事法律行为因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予产生效力时,行为人为该无效或已失效的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当进行返还;如若无法返还亦或没有必要进行返还的话,则需对其进行变卖后所得钱款进行合理补偿。

当借款人去世后,为其提供担保的责任人可能会被追责。但要不要承担赔偿义务,得看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条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要先从借款人遗产中拿钱还债,不够的部分才能找担保人;要是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