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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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分配通常是主责方承担70%至80%,次责方承担20%至30%。但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还会受到双方过失程度、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后才能确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责任分担的比例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根据主次责任的划分,医疗费用首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如果超出这个范围,就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摊:主要责任方承担70%左右的赔偿,次要责任方承担30%左右。不过,具体的分担比例可能会因为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变化,目的是为了公平合理。

在机动车事故中,对于治疗费用,首先会从强制保险中赔付至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主次责任的比例来分摊: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在实际计算时,相关部门还会考虑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方不支付医疗费用,家属可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承保机构及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求助。若费用超出保险赔偿上限,可依法申请救济基金垫付。如仍不足,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优先支付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中,主要和次要责任人的医疗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赔偿。机动车间事故,有过失方赔偿,双方都有过失则按过失程度划分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若非机动车、行人无过失,机动车全赔;有过失则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失则承担不超过10%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