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商业贿赂,乃是经营者为求获得贸易机缘或抢占竞争优势,采纳财物或施用其他手法,对交易相对方向其职员、受交易相对方
委派处理相关事宜之机构或个人等进
行贿赂的行为。
回扣作为商业贿赂的一种具体表现方式,是指卖方在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照一定比例将部分价款返还给买方。
然而,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
商业贿赂的涵盖范围更为广泛,形式也更加多样化,除了回扣之外,还包括
赠予礼品、安排旅游等多种形式。
与此相比,回扣则具备明确的财物返还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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