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未能做出
赔偿,则将车座拆除乃是
违法行为,亦即意味着车辆面临的风险加剧。
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予以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在保险
合同有效期限之内,如发现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被保险方应依照合同约定之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通知。
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决定是否增加保险费用或
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被保险方未能履行上述通知义务,那么由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显著提高所导致的任何
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均无需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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