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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拒不修缮和拆迁的如何处理

王** 广东-江门 房屋拆迁咨询 2025.09.28 03:00:53 319人阅读

危房拒不修缮和拆迁的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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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住建部门向产权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危房进行修缮或拆除。
(二)若产权人未在期限内履行,政府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若鉴定显示危险程度高、威胁公共安全,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强制拆除。
(三)因产权人不作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产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025-09-28 08:2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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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被认定为危房,产权人不修缮和拆迁,住建部门等政府相关部门会发限期整改通知,要求按时修缮或拆除。

2.若产权人逾期未履行,政府部门会安排人员做安全鉴定,若危险高、威胁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可强制拆除。

3.因产权人不作为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要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09-28 08:13: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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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被认定为危房,产权人拒不修缮和拆迁,政府会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不履行且危险程度高、威胁公共安全的,政府可强制拆除,产权人对他人损害担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保障公共安全是首要任务。当房屋被认定为危房,产权人有责任对房屋进行修缮或拆除。政府相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是给予产权人解决问题的机会。若产权人仍不履行,政府部门鉴定房屋危险程度高并威胁公共安全时,履行法定程序后强制拆除,这是为避免公共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产权人不作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产权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该行为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条款,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您遇到类似房屋问题或有相关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09-28 07:5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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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房屋被认定为危房且产权人拒不修缮和拆迁时,政府相关部门会采取措施保障公共安全。政府有权下达整改通知,若产权人不履行,经安全鉴定危险程度高、威胁公共安全,可依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此外,产权人不作为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解决措施和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二是在产权人不履行时,尽快组织安全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三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强制拆除,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四是加强对产权人的法律宣传,使其明白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025-09-28 05:5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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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房屋被认定为危房,政府住建部门有职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这是基于保障公共安全和规范房屋管理的要求,给予产权人自行解决问题的机会。
(2)若产权人不履行整改要求,政府部门组织安全鉴定是进一步确认危险程度的必要程序。当鉴定结果表明威胁公共安全时,政府依据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后强制拆除,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合法手段。
(3)产权人不作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对受害者的补偿。若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公正性。

提醒:
房屋产权人应重视危房整改通知,及时修缮或拆除危房,避免因不作为引发法律风险。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8 04:25: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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