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上诉不加刑”这一原则,指的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若只存在被告一方向
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的情况,则二审法院不应在原判决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被告方所应承受之
刑罚。
此之中包含了不能增加原案中的
犯罪事实、加重被告的
罪名或者更改刑罚的具体执行形式等方面。
该原则的设立初衷旨在对被告的上诉权益给予充分保护,减轻被告因担心一旦提起上诉将承受更为严重后果而可能产生的心理负担,使其能够放心大胆地行使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