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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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法规,小规模营利性组织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享税收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5%计算后,按20%税率缴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间的,按50%计算后,同样按20%税率缴税。

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百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5%;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即实际税率10%。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经历变迁,现统一税率为3%。对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企业,若年度累计实际利润未超10万元,税率减至10%;10-30万元则减至20%。采用预缴方式的企业,仍可享小型微利优惠。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小微企业,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未满30万元,享受50%的税收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征收有三种方式: 查账、查定和定期定额。 查账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按账簿和报表计算税款。 查定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完备但有管理能力的单位,税务机构核定应税产品产量和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定期定额适用于缺乏考核依据的微型单位,税务机关通过典型案例和店铺情况确定营业额和利润实现税收征管。
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率取决于他们的营业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企业满足特定条件,如小型微利企业或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若是对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率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