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领域的工作:
1.对建筑物本体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以及必要时的更新改造;
2.物业公用设备及设施,例如公用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的操作、维护、保养及必要时的更新换代工作;
3.专注于环境卫生的管理与服务,致力于实现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4.提供全面的安全管理与服务,确保物业内人员及财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5.对物业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与管理;
6.负责环境美化与绿化管理,主要包含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营造及管理;
7.承担供暖管理工作,确保冬季室内温暖舒适;
8.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
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协助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住户拥有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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